Jupyter 治理概述#

注意

Jupyter 于 2022 年 12 月从 终身仁慈独裁者 (BDFL) + 指导委员会 的治理模式过渡到当前的治理模式。

本文档简要介绍了 Project Jupyter 的治理模式。如果与各机构的官方描述有任何实质性差异,应以其底层治理文档为准,我们将根据需要更新本概述。

Jupyter 的治理模式以三个互补的机构为基础

  1. 执行委员会 (EC) 最终负责项目的所有方面(包括但不限于软件、法律、财务、社区、运营、包容性和多样性等)。EC 成员积极致力于根据项目价值观执行其使命,并通过授权给软件指导委员会 (SSC)、软件子项目、常务委员会和工作组来支持运营。这些其他机构向 EC 报告,EC 则负责支持、监督、管理并确保 Jupyter 各项运营的成功。更多详情,请参阅执行委员会文档

  2. 软件指导委员会 (SSC) 对整个 Project Jupyter 的软件相关决策拥有管辖权,主要侧重于项目间的协调以及对多个 Jupyter 子项目有影响的决策。它也是各项目代表分享信息和专业知识的机制。SSC 未明确参与的技术决策和流程将自动授权给各个项目,以便它们独立自主地管理日常活动、在其组织中创建新代码仓库等。更多详情,请参阅软件指导委员会文档

  3. Jupyter 基金会 是 Linux 基金会 501(c)(6) 的一个定向基金,旨在为 Project Jupyter 提供资源和战略咨询。执行委员会在 Jupyter 基金会理事会中任职。更多详情,请参阅Jupyter 基金会文档

此外,执行委员会 (EC) 还接受社区顾问小组的意见。该小组为 EC 提供可能超越活跃 Jupyter 社区的观点和联系。

组织的其他主要组成部分#

除了这三个机构外,以下是项目治理相关的其他主要部分。

软件子项目#

Jupyter 社区中的软件子项目是 Jupyter 生态系统内官方关注和投入的领域。它们通常对应一个 GitHub 组织。子项目必须遵守Jupyter 行为准则、Jupyter 的决策和治理流程(例如,尊重项目的商标政策),并承诺遵守某些技术限制和范围。每个子项目都设有一个子项目委员会,并从该委员会中选举一人在软件指导委员会任职。更多详情,请参阅软件子项目文档

常务委员会和工作组#

除了通过软件指导委员会 (SSC) 协调的 Jupyter 软件工作外,项目的许多工作超出了软件范畴。例如行为准则事件响应、多样性与包容性、运营、法律、筹款、活动、社区和市场营销。常务委员会和工作组 通过执行委员会 (EC) 的授权开展这些与软件无关的项目工作。

常务委员会和工作组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,常务委员会是永久性的;它们只能由 EC 和 SSC 联合投票设立和解散。相比之下,工作组可以由 EC 单独设立和解散。

更多详情,请参阅常务委员会和工作组文档

理事会联盟#

理事会联盟代表 Jupyter 中所有委员会、子委员会和工作组的集合。更多信息,请参阅理事会联盟

杰出贡献者#

杰出贡献者是一群 Jupyter 社区成员,他们多年来为项目提供了超乎寻常的支持,在任何活动领域(软件开发、治理、社区参与、活动等)都做出了重大且持续的贡献。Jupyter 社区授予他们此成员资格,以表彰他们的努力并表达感谢。更多详情,请参阅杰出贡献者文档

决策和投票程序#

EC、SSC、常务委员会和工作组都使用决策指南中概述的统一投票程序。